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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奴在美洲

美国的历史绕不开黑奴这个词.绝大多数美国黑人都是黑奴的后代,加勒比诸岛和巴西也是一样.从16世纪开始到19世纪初,数百万计的黑奴被罐头般拥挤的奴隶船从非洲运到美国各口岸,然后卖到大大小小的种植园被迫进行艰苦而无报酬的劳动.大西洋奴隶贸易在美国成立前后达到巅峰,然后在1807年被禁绝.然后到1863年,林肯发布著名的解放黑奴宣言,黑奴制度正式在美国废止.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,这奴隶制度的最后56年,黎明前的黑暗,是黑奴最悲惨的一段时期.毫不夸张的讲,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一幕.

远古奴隶制

奴隶制度在世界上各个文明都出现过,并且一直存在到当代某些极端偏远的角落.由于战争的存在,战俘,及战败敌对部落的妇女儿童,很自然地成为了战利品,没有人身权利的奴隶.他们的命运是悲惨的,可能做苦力,性奴,甚至被杀了祭天,当然也有可能遇见仁慈的主人,成为近乎于养子养女的身份.但在远古,商品经济不发达,交通也不方便,所以奴隶们其实也没有那么惨.以亚洲大陆上的草原民族为例,从匈奴到蒙古,一直有这样的规矩:

  • 奴隶自己抢来自己用.最多被遗孀和直系亲属继承.买奴隶来用被认为是不名誉的,但奴隶的亲属可以用钱物赎回奴隶
  • 奴隶是一辈子的事情,奴隶的后代是自由人,虽然社会地位很低
  • 奴隶有有限的婚姻自由,在同一主人拥有的奴隶内部可以自行解决,实行和主人类似的婚姻习俗

欧洲蛮族也有类似的情况.在英语里还有专门的词汇,他们是thrall, 不是slave.

中古奴隶制

到了中世纪,中国和欧洲基本废止了奴隶制度,而实行土地绑定的农奴制度或自由佃农制度.这个原因是因为农业生产成为社会绝大部分生产力的主力,而农业需要一定的劳动积极性才能有效率.去过农村的人都知道,三心二意糊弄土地,最后土地也糊弄你.但在近东的大部分,南亚,包括中国和欧洲某些地方,奴隶制度仍然存在.类似的制度也一直延续到今天,在现代社会的黑暗角落存在.这是远古奴隶制度的延续发展,但有显著的不同.在远古,奴隶做什么的都有,到了中古,奴隶有了专门的分工,他们可以做佣人,妓女,妾,娱乐人士,特种战士,甚至某些事务性官僚,例如中国的太监制度.大家有没有发现什么?

这些都是消费性的而不是生产性的.而且,只有极少数人才拥有奴隶,在某种程度上说,奴隶是奢侈品.同样,由于奴隶的专业性存在,他们价值不菲,得到的生活待遇通常也不错.和远古比起来,有三个特点:专业性,商品化,有保障.从人口分布来说,和远古也不同.远古男女老幼都有,大致均衡.中古时期女奴多于男奴,男奴之中,又以青少年为主.道理很简单,太多大老爷们聚在一起当奴隶,不会造反吗?最后,在大多数地方奴隶的后代缺省认为是自由人.而且,在有疑问的情况实行自由推定,即主人需出示证据证明奴隶是奴隶,如卖身契,另一方无需证明自己是自由人.

以默罕默德时期的阿拉伯为例,默圣对当时阿拉伯的奴隶制度做了很多人性化合理性改革,比如禁止迫使女奴卖淫,禁止把穆斯林战俘为奴什么的.他自己也以身做则,收了一个奴隶男孩做养子,娶了三个女奴作为继室.

近代奴隶制

奴隶鞭痕
奴隶鞭痕

近代奴隶制仅在欧洲人殖民的美洲存在,在欧洲本土和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.这个制度发端于加勒比海地区,北到美加边境,南到巴阿边境.最后消亡于1888年的巴西.绝大多数奴隶都是非洲黑人.和中古不同,这个制度是生产性的而非消费性的,男奴对比女奴比例到二比一甚至更高,可以说彻底反了个.这是为什么?

农业

首先,奴隶们从事的还是农业生产.畜牧业不好搞.畜牧业人口密度低,又有马,逃跑成本太低.当时也没什么大规模工业,手工业技巧性强,不好培训,也无法做大规模.等会儿,你前文不是说农业需要劳动积极性吗?

经济作物

这里的农业不是一般粮食农业,而是经济作物.古巴的糖,巴西的咖啡,美国的烟草棉花都是例子.这也不是一般农场,而是种植园.特点是大规模,强劳力,规范化.还有一个特点,产品单价在粮食十倍以上,流通性高.种粮食你最多用马车拉运到邻县,种经济作物可以拉上船,运到欧洲甚至亚洲都可能挣钱.那为什么世界别的地方没有这种情况?其实在9世纪的伊拉克就出现了种植园经济种椰枣什么的,用奴隶做劳工.但很快就消亡了.因为奴隶起义了.为什么美洲黑奴就不会?

低成本暴力

在冷兵器时代,人们逼急了可以斩木为兵,揭杆为旗,但到了殖民时期的美洲,白人奴隶主对黑人奴隶有着压倒性的技术和组织能力优势.人家有枪啊.所以奴隶主一家四口再雇两个打手,逼三十几个黑人干活一点问题都没有.为了保持这种领先优势,到了禁奴之后的美国南方,很多地方仍然对黑人持枪或者学习文化定义为非法.所以,是真打不过.但是,打不过,不会跑吗?跑也跑不了,因为:

人种差异

一个蒙古人,一个维吾尔人,近看长的很不一样.但是隔着5米远,穿类似的衣服,一眼你能看出谁是谁?但是黑人很黑,白人很白,一个黑奴逃出来,想到镇上讨口水喝都不行,一眼就被人发现了.而且美国当时有个法律很毒辣,抓到的逃奴几天无主人认领,直接归抓的人所有.认领也要给辛苦费的.所以有不少穷白人一天到晚在街上晃悠,就为了抓个逃奴发笔小财呢.你个逃奴还能逃回非洲不行?在很多地方黑白混血非法,怕的就是混同人种导致不好分啊.

近代奴隶制的最后疯狂

到了1807年以后,或者是出于对新生的美国的报复,或者是人性的发现,目的地是北美的大西洋奴隶贸易被英国舰队禁绝.美国这边也立法禁止进口黑奴.但是,1803年美国买到了路易斯安娜,向西有近乎无穷的土地等待开发.如何开发新获得的土地,南北方发生了分歧.北方人的思路是,招募欧洲破产农民,发一点基本农具种子什么的,让他们自己圈地种.南方人的思路不同,更接近于现代的资本运营.这个方法是通过银行贷款,让有志者买黑奴,到广阔天地去圈大片地搞种植园,种经济作物,主要是棉花.北方的思路投资小,风险小,但是回报也小.南方的思路投资大,风险大,但是回报可能很大.两种思路是冲突的,小农庄和大种植园不能在一地共存,所以1820年就国会通过了著名的密苏里折衷法案,就是36度纬度画界,36度线以北用北方方法搞,以南用南方方法搞.大家看看今天的美国地图,在州界上可以明显看出这条36度界限.但是大西洋黑奴贸易情愿也罢,不情愿也罢,真没有了,上哪里搞黑奴呢?

一滴血

到这个年代,黑人在美国已经生活上百年了.他们大多数是二代,三代甚至是四代以上的美洲居民,说英语,信基督教新教.但是,他们仍然是奴隶.前文说到,在世界历史上之前大多数时候和大多数地方,奴隶终身制,但奴隶后代一般认为是自由民.但是在美国,早在殖民时期,各州就立法宣布黑奴后代仍是黑奴:

  • 我家男女黑奴生下的孩子,自然是我的黑奴
  • 黑奴孩子随母不随父.即我家女黑奴和你家男黑奴生的孩子归我
  • 白人,甚至包括我自己,和我的女黑奴生的孩子,仍然是我的黑奴

比如说,一个女黑奴和主人生的女孩,这个女孩又和白人生的女孩,如此往复,三代四代以致无穷代,全是黑奴!这就是所谓一滴血原则的由来.那么,男黑奴和女白人生的孩子怎么办?不需要特别规定,因为基本没有.这是严重的社会禁忌,但凡有个别黑人男人对白人女子有任何稍稍过分的举动,早就被乱棍打死了.

The deep south

既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,资本主义的机器就开动了.怀着发财梦的南方创业者就到黑奴较多的东部,主要是中部海岸,大肆收购黑奴,运到所谓 Deep south 去卖.完全不顾及破坏黑人的家庭.家庭?黑奴配有家庭吗?在此之前,虽然奴隶也会有转卖,但规模小,也卖不了很远,几年说不定还能见一面.但这次是几千里的单行线,有去无回,他们又不识字,写不了信,所以就是永别了.当时在沿海黑奴中的传言把 Deep south 传的越来越恐怖,什么喂鳄鱼啊,剁肉馅啊的都有.有的妈妈听说自己的孩子被卖了,宁可把孩子掐死再自杀.那 Deep South 真的这么恐怖吗?

Deep south 虽然不吃人,但也是很恐怖了.这些奴隶主其实是创业者,怀着发财梦,有着相当大的资金压力.他们自己的生活已经相当简朴,每天只想着开荒,种棉花,卖棉花,再买更多的黑奴,开更多的荒,由此往复.但是,创业者的破产率还是在50%以上,真发财的人不多.在这里,奴隶们的生活条件极端简陋,劳动强度以不死人为限,卫生条件很差,疫病流行.说是当牛做马完全不过分.

科学养奴

黑奴供不应求,怎么办?既然黑奴在法律上地位等同牛马,所以奴隶主们开始用养牛养马的方法来养奴隶,以期快速增殖.他们会找一个最壮的男奴作为配种机器,不让他干活,只负责和女奴交配.所有的女奴轮流只和他一个人睡,邻居家的女奴也可以来,但是邻居就要付费了.根据前文法律规定,孩子归母亲养,其实是归母亲的主人所有,到能干活的年纪就可以卖了.

追捕逃奴

奴隶们这么惨,逃跑的在所不少.你可能读到过地下铁路什么的,一站一站把逃奴送到禁奴的北方,甚至加拿大.这怎么办?到了1840年左右,在南方州的强烈压力下,联邦通过了协助追捕逃奴法案,要求北方禁奴州的执法机关协助抓逃奴并遣返他们.这个法案只在几个州得到执行,大多数北方州把它当耳旁风,在几个州甚至激起强烈反弹.南方的追捕者开始越界到北方追捕.到了北方之后,你如何区分逃奴和自由黑人呢?都不用到北方,到较北的蓄奴州已经有相当数量的自由黑人了,这通常是由于某些较仁慈的奴隶主,或是因为感情,或是因为奖赏,释放了一批奴隶,他们也会有二代,三代的.为了区分逃奴和自由黑人,就回到了之前讨论过的一个问题.在中古奴隶制中有自由推定,即需要举证来证明他是逃奴,而他不需要证明自己的自由身.但是在当时的美国是反过来,即自由黑人有个自由证.没有的即为奴隶.好了,想象你是一个黑人,在街上被几个追捕者围住了:

黑鬼,你有自由证吗?

老爷我有,在这里,请看

(一把撕碎,)好了,你现在没有了,跟我们走

有地方说理吗?

总结

以上事例主要举自美国.但是,向南,一直到巴西阿根廷边界,这样的事情都在发生.好在这种制度的几个先决条件仅在当时的美洲存在,让这种邪恶的制度才没有蔓延到世界上其他地方.

人类历史上什么都发生过,屠城,灭族,甚至吃人.但是,我觉得黑奴制度最不能让我接受.要知道从北美到南美的殖民者都是相当虔诚的基督徒,美国以新教为主,拉丁美洲以天主教为主,这不由得让我对基督教的道德基础有了怀疑:你如何能忍心组织性迫害讲同一语言,信同一宗教的的他人呢?当时的人们甚至发明了一些伪科学和神学理论来支持这种行为,来掩饰极端利己主义的本质.

资本,技术和宗教三者的不伦结合,开出了恶之花.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做的不对,这叫野蛮.如果你知道自己做的不对但是忍不住,这叫贪婪.如果你居然能自己说服自己做的事情其实是正确的,这才叫真的邪恶.